粤乐协【2011】011号
关于举办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
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乐器制造企业、乐器经销商、音乐院校、演艺团体、提琴制作者: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的通知》(粤人社函【2011】801号),并经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核准,提琴制作被列入2011年广东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范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
竞赛职业为提琴制作,只设职工组一个组别。
二、参赛对象
热爱提琴制作,具有独立完成整把提琴制作能力的提琴制作从业人员。
三、竞赛标准
此次竞赛按国家职业标准技师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竞赛试题由竞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与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
四、组织机构
竞赛指导单位: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此次竞赛由广东省工业工会委员会、广东省乐器协会共同举办,由广东省乐器协会组织实施,星海音乐学院协办。
为做好竞赛工作,大赛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日常工作办公室、评判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综合服务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委员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广东省乐器协会,并负责整个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2011年12月14日至16日
竞赛地点:广州星海音乐学院
六、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11月20日。
参赛人员需填写《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可在广东省乐器协会网站http://www.chinamusicindustry.com.cn下载报名表格),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及3张大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相片,于11月20日前报送广东省乐器协会,地址:广州市东山署前路33号1号楼430室。
参赛作品琴及实操比赛所用的小提琴面板,在规定的日期送至组委会指定的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小提琴面板统一由组委会检验后封存,待实操比赛时交还参赛者使用。实操比赛所用毛坯琴码由竞赛组委会统一提供。
七、参赛经费
每位参赛者需缴参赛费¥600元,主要用于竞赛场地、专家评审、参阅资料、颁奖大会等费用。参赛选手交通、食宿费自理。
八、奖励
(一)总分奖
1、授予荣誉称号
决赛人数在60人以上,获竞赛第一名的广东职工按规定和程序申报“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获竞赛前5名优胜者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同时由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授予“广东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荣誉称号。决赛人数在30至59,奖前3名优胜者;决赛人数在29人以下(不低于10人),奖第1名优胜者。
2、晋升资格
在本次竞赛中荣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原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理论与技能均合格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一级,颁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余理论与技能均合格的参赛选手,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提琴制作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3、总分位列在有效参赛人数前30%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广东省优秀提琴制作师”证书。
(二)单项奖
组委会对音色或工艺单项分数位列一、二、三名的分别颁给音色或工艺金、银、铜奖;音色或工艺分数位列有效参赛人数前20%的选手,除获音色或工艺金、银、铜奖的选手外,其余的分别颁给音色或工艺“优秀奖证书”。
九、组织要求
请有关单位将此次竞赛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竞赛作为扩大企业影响的途径,推荐最优秀提琴制作工作者参加本次竞赛。
十、广东省乐器协会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署前路33号1号楼430室 邮 编:510080
电 话:020-87650808 传 真:020-87763252
电子邮箱:gdyuexie@21cn.com 联 系 人:李爱群 叶嘉仪
网 址: www.chinamusicindustry.com.cn
其它未尽事宜,由竞赛组委会另行发文。
附件:
1、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及成员名单
2、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3、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1:
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
组织机构及成员名单
(一)技术顾问:徐 弗 陈锦农 梁国辉
(二)大赛组委会
主 任:童志成 唐永葆 陈锐彬 孙高山
副主任:杨耀基 王建平 李 键 李爱群 梁锐祥
成 员:关尚持 吴 权 陈钊明 麦素梅 徐永成 伊 颖
(三)日常工作办公室
主 任:李爱群
副 主 任:梁锐祥
工作人员:叶嘉仪 伊 颖 郝一男 麦素梅 翟其敏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署前路33号1号楼430室
(四)评判委员会:在广东省乐器协会提供的专家库名单中,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抽取本次评判委员。
(五)监督委员会
主 任:孙高山
副主任:李爱群 梁锐祥 吴 权
成 员:徐永成 吴祖亮 麦素梅
(六)仲裁委员会
主 任:关尚持
副主任:杨耀基 李 键 李爱群 梁锐祥
成 员:谭建华 徐长成 何嘉宁
(七)综合服务委员会
主 任:李爱群
副主任:梁锐祥
成 员:叶嘉仪 麦素梅 陈南州 翟其敏 林洁姗
附件2:
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
技 术 文 件
一、竞赛宗旨
本次竞赛围绕我省经济转型与产业升级的战略,进一步加快我省提琴制作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提琴制作的整体技能水平,在乐器制造业中营造人才成长与行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树立学理论、长技能的正气;引导乐器制造行业的从业人员自主创新和发挥广大的乐器制造者在建设和谐社会、文化强省、乐器制造强省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快广东提琴制作业的经济转型及产业升级,为建设文化强省建功立业。
二、竞赛原则
本次竞赛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竞赛的组织部门将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以保证比赛的公正性,同时接受乐器行业同仁的监督。
各参赛单位要以学习提高、以赛代训为目的,鼓励提琴制作师积极报名参赛,广泛组织制作师开展岗位练兵,倡导形成重视技术人才、爱岗敬业的良好风气,掀起学技术、练技能、比贡献的热潮。
三、竞赛项目及内容
(一)竞赛职业
竞赛职业为提琴制作,只设职工组一个组别。
(二)竞赛时间:
1、竞赛时间:2011年12月14日至2011年12月16日
2、报名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11月20日
(三)竞赛标准
竞赛标准以国家职业标准技师为依据,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具、新技能、新技艺等相关内容。
1. 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
A.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B. 努力钻研业务,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善于观察。
C. 工作认真负责,严于律己,吃苦耐劳。
D. 遵守操作规程,坚持安全操作。
E. 着装整洁,爱护设备,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有序,做到文明参赛。
(2) 基础知识
A. 基本理论知识
(a)音乐基础理论和声学基本知识;
(b)提琴木材的基础知识;
(c)提琴发展史;
(d)提琴演奏常识;
(e)提琴文化知识。
B. 提琴制作理论知识
(a)提琴的基本构造;
(b)提琴物理(声学与力学等);
(c)提琴设计理论与应用;
(d)提琴制作的风格;
(e)提琴油漆工艺知识;
(f)提琴制图知识;
(g)提琴装配常识;
(h)提琴修复常识;
(i)提琴质量主观鉴别常识。
C. 提琴制作材料配件知识
(a)面板材料;
(b)背板等部件材料;
(c)提琴配件材料;
(d)提琴油漆材料知识;
(e)其他材料知识。
2. 工作要求
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目录中关于提琴制作工种二级/技师标准要求:
职业
功能 |
工作
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 |
一、
提
琴
制
作 |
(一)
制作
白坯琴 |
1、能按材料的特性设计琴板的外形尺寸
2、能按主要流派的琴型风格制作白坯琴 |
1、设计和制图的专业知识
2、国内外有关提琴产品的标准 |
职业
功能 |
工作
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 |
提
琴
制
作 |
(二)
涂漆 |
1、能配制提琴专用天然树脂漆
2、能用手工进行油漆涂刷
3、能按要求精整油漆平整度和光洁度 |
3、木材、油漆等的专业知识
4、国际提琴主要流派制琴风格的知识 |
(三)
装配 |
能按要求装配具有主要流派风格的成品提琴 |
二、
提
琴
调
音 |
(一)
白坯琴
调音 |
1、能对白坯琴进行调音
2、能根据声学品质要素对琴板关键点板厚进行修整 |
1、白坯琴的调音方法
2、演奏提琴的方法
3、声学品质的相关知识 |
(二)
成品
调音 |
1、能按要求对装配后的成品琴进行调音
2、能试奏提琴,并通过对音质的认识来调整指板、弦枕的高度
3、能按声学品质要素选配合适的琴弦并对琴码、音柱等关键部位进行修整 |
1、成品琴的调音方法
2、演奏提琴的方法
3、声学品质的相关知识 |
三、
培
训
与
指
导 |
(一)
理论
知识
培训 |
1、能对初级、中级、高级工进行本职业专业技术培训
2、能对初级、中级、高级工进行本职业产品标准、工艺文件和相关基础知识的培训
3、能对初级、中级、高级工进行提琴产品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方面的知识培训
4、能对初级、中级、高级工进行本职业独立分析和解决质量问题能力的培训 |
1、理论培训方法
2、产品质量控制和改善的方法
3、产品标准和工艺文件的具体要求 |
(二)
技能
操作
指导 |
1、能现场对初级、中级、高级工传授实际操作技能
2、能指导初级、中级、高级工解决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3、能对新产品、新工艺进行实用性推广与应用
4、能指导修复提琴 |
1、分析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2、提琴产品操作规程
3、各种琴型提琴缺陷的判别与修复方法 |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制作技能(包括提琴作品与现场实操)两部分。
1.理论知识竞赛:占总成绩的20%。
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竞赛内容包括音乐基础理论、乐器声学基础知识、提琴发展史、提琴制作理论知识、提琴制作原材料知识等,竞赛时间为90分钟。
2.制作技能竞赛:占总成绩的80%。
实操技能比赛包括以下两部分:
参赛者根据竞赛要求,于赛前向竞赛委员会提交个人提琴作品,并根据赛程安排到达竞赛指定的现场进行两项专项技能实操竞赛:①、小提琴面板双边f音孔切削与修饰,②、琴码修饰。
(1)现场专项技能实操时间为210分钟。①、小提琴面板双边f音孔切削与修饰,②、琴码修饰。占实操成绩的20%(双边f音孔切削与修饰、琴码修饰各占10%)。
(2)对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作品琴整琴的工艺与声学品质进行评比,占实操成绩的80%。
复习大纲可参阅竞赛组委会按照国家提琴制作工种技师标准所制定的题库:《提琴制作技师技能竞赛考试题库》。
四、组织机构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领导下,以广东省乐器协会为主成立组织委员会,负责指挥、协调本次竞赛。本次竞赛设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评判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综合服务委员会。
五、竞赛要求
(一)选手参赛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参赛选手证,选手证与身份证两证一致方可进场。
(二)理论与现场实操竞赛需本人亲自到达组委会指定的现场参加,不可找人代考,进场时须核验身份证。
(三)理论知识竞赛在标准教室进行。
(四)现场操作竞赛必须在统一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技能实操竞赛:①、小提琴面板双边f音孔切削与修饰,②、琴码修饰。小提琴面板由参赛者自行准备,在提交作品琴时一并上交;毛坯琴码由竞赛组委会统一提供。现场实操所需工具由参赛者自行带入考场。
(四)参赛者自备小提琴面板的要求:小提琴面板仅需完成弧度与厚薄粗加工,可预先锯两个f音孔(不能用刀削)以方便现场切削与修饰。
琴码修饰要求:
1. 线条流畅对称。
2. 刀工工整。
3. 琴码关键部位尺寸合理。
4. 琴码厚薄适中。
5. 琴码高度定为:低音31毫米,高音29毫米;两点之间码顶弧度造型合理。
(五)对参赛作品的要求:
1. 每位参赛者限提交一件作品,作品只限小、中、大提琴。
2. 提交作品尺寸范围:
小提琴:350-360毫米
中提琴:395-420毫米
大提琴:750-760毫米
3. 有以下情形的作品不得参赛:
A. 曾经参加过国际或外国国家级比赛并获得过奖项的;
B. 由机械制造或喷涂油漆的;
C. 违反传统工艺的独特造型、装饰、颜色或特殊木纹材料的;
D. 尺寸大小异常的;
E. 所送参赛作品带有任何表明制作者的标记,包括覆盖上的标记和商标、姓名、字号、字母等;
F.以任何形式利用他人作品参赛。
(六)对参赛者的要求:
1. 在广东境内从事提琴制作者;同时邀请境外、省外的提琴制作人员参加此次竞赛。
2. 具有独立完成提琴作品的技艺能力。
3. 参赛者提交的作品琴及现场实操面板材料不得有任何标识。
(七)参赛费用:
1. 参赛费:¥600元。
2. 参赛费、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参赛者自理。
六、成绩评定方法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竞赛评判委员会负责。所有评判员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按剩余评判员所给定的分数累计为总分。
(二)理论知识考试由评判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三)制作技能的成绩由提交作品琴和现场技能实操两部分组成。评判员根据每位选手提交作品琴与现场专项技能实操作品进行评分。
工艺与声学品质成绩各占50%。
1.工艺及艺术品质:
(1)工艺 40%
(2)装配 20%
(3)油漆 20%
(4)风格和个性 20%
2.声学品质:
(1)音色 30%
(2)音量 20%
(3)平衡度 20%
(4)演奏性能 30%
(四)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理论与技能两项成绩的累加总分排定。即理论知识占20%,技能占80%(其中提交的作品琴整琴工艺与声学品质成绩按百分计占技能总分80%,现场专项技能实操成绩按百分计占技能总分20%。根据两项之和的80%得出技能总分)。当出现累加总分的成绩相同的情况时,技能总分高者排列在前;若技能总分也相同,则作品琴成绩分高者排列在前。其余参赛者名次不受影响。
(五)各地级市及企业单位选拔赛的评分标准可参照本方案自行设定。如需组委会提供的,可直接向本工种竞赛组委会索取。
七、竞赛细则
(一)竞赛规则
1.理论知识占20%
(1)理论知识竞赛以答卷(闭卷)方式进行,竞赛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
(2)答题用的稿纸由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分发,选手不得自带任何资料进入赛场。
(3)请选手在竞赛试卷上规定的位置填写参赛选手证号,试卷其它位置不得有任何明示或暗示选手身份的记号或符号,否则取消成绩。
(4)分数排名的纸质文件必须由评判员现场签名确认。
2. 制作技能占80%
(1)制作技能竞赛分两部分。(按百分计)
A. 提交作品琴。按百分制占技能总分80%。
B. 现场专项技能实操:①、对小提琴面板进行f音孔切削与修饰,②、制作琴码。按百分制占技能总分20%(以上两项现场技能实操项目各占10%)。
现场专项技能实际操作竞赛时间为210分钟。
(2)选手的理论与实操赛场座位由抽签决定。
(3)实操标准与理论要求:本次竞赛组委会按照国家提琴制作工种技师标准所制定的题库:《提琴制作技师技能竞赛考试题库》。
(4)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竞赛评判委员会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5)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竞赛时间为连续的210分钟,饮水由赛场统一准备。
(6)如果选手提前完成竞赛,应举手向监督员示意提前结束。竞赛终止时间由评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走出赛场后不得再进入赛场。
(7)现场专项技能:①、小提琴面板双边f音孔切削修饰,②、琴码修饰。实操竞赛完毕后,选手离开赛场必须向工作人员报告,由工作人员将完成的作品封存,待评判员评分时再解封。
(二)竞赛评分要求与程序
(1)理论知识考试后由监考人员统一将考卷上姓名、选手证号的位置用封条封好,待改卷人员对所有参赛人员的成绩评分完毕并算出每个人的理论知识考试总分后,再将封条打开将成绩录入电脑,录入后由两名监督人员现场校对,排出名次,再打出纸质文件。
(2)技能实操竞赛:
作品琴与现场实操的面板、毛坯琴码等实物由组委会指定的工作人员统一进行开封、摆放与现场布置,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现场。切削修饰好的琴码由工作人员进行封存,待评判员评分时再指定人员进行开封。评判人员按指定时间进入现场,根据竞赛内容与评分标准分别对实物进行评分。评判员对所有参赛作品琴及面板、琴码评分完毕后,将成绩单交给组委会安排指定的工作人员,由指定人员录入电脑,并由两名监督人员现场校对,排出名次,再打出纸质文件。
(3)所有参赛种类的提琴不分类分别评分,均按总分排列名次。
八、比赛奖项
(一)总分奖
1、授予荣誉称号
决赛人数在60人以上,获得竞赛第一名的广东职工按规定和程序申报“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获竞赛前5名优胜者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同时由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授予“广东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荣誉称号。决赛人数在30至59,奖前3名优胜者;决赛人数在29人以下(不低于10人),奖第1名优胜者。
2、晋升资格
在本次竞赛中荣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原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理论与技能均合格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一级,颁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余理论与技能均合格的参赛选手,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提琴制作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3、总分位列在有效参赛人数前30%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广东省优秀提琴制作师”证书。
(二)单项奖
组委会对音色或工艺单项分数位列一、二、三名的分别颁给音色或工艺金、银、铜奖;音色或工艺分数位列有效参赛人数前20%的选手,除获音色或工艺金、银、铜奖的选手外,其余的分别颁给音色或工艺“优秀奖证书”。
九、作品提交及取回事项
(一)参赛者自行承担参赛作品的保险、进关与运输等所有费用。
(二)参赛作品必须按照组委会指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具体时间、地点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三)每件参赛作品琴及小提琴面板材料送达后,由组委会指定工作人员开箱验收并做记录、标号,开具收条给参赛者。
(四)组委会收到作品琴及小提琴面板材料后,指派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并封存,在评委评分前对所有参赛琴进行重新编号。评分工作结束后开封进行对号,公布参赛人的姓名及得分情况,以确保比赛的公正与公平。
(五)竞赛组委会将尽力维护参赛作品琴及小提琴面板材料的安全,参赛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损坏、损毁与失窃等意外事件不负赔偿责任。参赛者应自行对作品琴及小提琴面板材料进行投保。
此技术文件解释权在广东省乐器协会。
备注:需索取理论考试复习大纲者,请与广东省乐器协会联系(020-87650808)。
附件3:
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照 片 |
出生年月 |
|
从事本
工种工龄 |
|
国 籍 |
|
身份证
号码 |
|
学 历 |
|
单位名称 |
|
职业资格等级 |
|
电子邮箱 |
|
手 机 |
|
联系地址 |
|
邮 编 |
|
曾获奖项 |
|
个人简历 |
|
承 诺 |
本人保证:提交参加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的作品琴,由本人独立完成制作。如有欺瞒,将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名: |
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竞赛
组委会
意见 |
该同志在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中
理论 分,实操 分,总分 ,排列 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